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近日,广东省五大部门联合印发了《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年)》。《方案》提出,将按照“消化增量、削减存量、控制总量”的方针,逐步将VOCs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并纳入排污许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