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第二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小型点燃式非手持式发动机排放标准的公告 为批复实施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改善空气质量,天津电动助推车,根据《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现就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小型点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测量方法(、二阶段)》(GB26133-2010)中的非手持式发动机第二阶段排放限值(以下简称“国二标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