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本规则依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和质 检总局第 17 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制定。 1.2 本规则适用于 690V 及以下的电压,50Hz 三相交流电源供电,能效 2 级和 3 级的额定功率在 0.55kW-315kW 范围内,能效 1 级的额定功率 在 3kW-315kW 范围内,极数为 2 极、4 极和 6 极,单速封闭自扇冷式、 N 设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