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處理設計時,應考慮上部結構,基礎和地基的共同作用地基處理設計時,應考慮上部結構,基礎和地基的共同作用,必要時應采取有效措施,加強上部結構的剛度和強度,以增加建筑物對地基不均勻變形的適應能力。對已選定的地基處理方法,宜按建筑物地基基礎設計等級,選擇代表性場地進行相應的現場試驗,并進行必要的測試,以檢驗設計參數和加固效果,同時為施工質量檢驗提供相關依據。防止吊車傾覆,強夯施工方案錘
強夯施工方案
地基處理設計時,應考慮上部結構,基礎和地基的共同作用
地基處理設計時,應考慮上部結構,基礎和地基的共同作用,必要時應采取有效措施,加強上部結構的剛度和強度,以增加建筑物對地基不均勻變形的適應能力。對已選定的地基處理方法,宜按建筑物地基基礎設計等級,選擇代表性場地進行相應的現場試驗,并進行必要的測試,以檢驗設計參數和加固效果,同時為施工質量檢驗提供相關依據。

防止吊車傾覆,強夯施工方案錘質量可取10~15t較為合適
1.為防止吊車傾覆,強夯施工方案錘質量可取10~15t較為合適,其底面形式宜采用圓形。錘的底面對稱設置4個與其頂面貫通的排氣孔,孔徑可取250mm。強夯施工方案置換錘底靜接地壓力值可取25~40KN/m2。
2.施工機械宜采用帶有自動脫鉤裝置的履帶式起重機或其他設備。采用履帶式起重機時,可在臂桿端部設置輔助門架,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防止落錘時機架傾覆。
3.當場地表土軟弱或地下水位較高,夯坑底積水影響施工時,宜采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或鋪填一定厚度的松散性材料,使地下水位坑底面以下2m。坑內或場地積水應及時排除。
4.指派專人負責對夯點沉降量的觀測,及時統計分析數據,發現與試夯區觀測數據偏離較大的,應及時分析,調整夯擊方案。
墩的計算直徑可取夯錘直徑的1.1~1
5、墩位布置宜采用等邊三角形或正方形。對獨立基礎或條形基礎可根據基礎形狀與寬度相應布置。
6、墩間距應根據荷載大小和原土的承載力選定,當滿堂布置時可取夯錘直徑的2~3 倍。對獨立基礎或條形基礎可取夯錘直徑的1.5~2.0倍。墩的計算直徑可取夯錘直徑的1.1~1.2倍。當墩間凈距較大時,應適當提高上部結構和基礎的剛度。

有單樁強度檢驗要求時,數量為總數的0
有單樁強度檢驗要求時,數量為總數的0.5%—1%,但不應少于3根。
試驗加載方式:采用慢速維持荷載法,即逐級加載,每級荷載達到相對穩定后加下一級荷載,直到試樁破壞,然后分級卸載到零。當考慮結合實際工程樁的荷載特征可采用多循環加、卸載法(每級荷載達到相對穩定后卸載到零)。當考慮縮短試驗時間,對于工程樁的檢驗性試驗,可采用維持荷載法,即一般每隔一小時加一級荷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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