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富寧縣洞波鄉集鎮周邊生態保護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所屬行業:環保
標訊類別: 國內招 標
資金來源: 其它
所屬地區云南
1.招 標條件
本招 標項目富寧縣洞波鄉集鎮周邊生態保護工程已由富財預[2015]16號、富發改復[2015]44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建設單位為富寧縣洞波鄉人民。項目已具備招 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 標,特邀請有實力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投標申請。
2.項目概況與招 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洞波鄉位于富寧縣中部偏北,東鄰者桑,南連歸朝,西接新華和花甲,北與那能毗鄰,工程位于洞波中學兩側,總體交通條件較好。本次治理洞波河上街河段為谷柳大橋上游50m處至下游洞波中學大橋上游75m處,上街河段從起點至終點總長412.856m,它忙河段為它忙村木橋上游145m處至下游洞波中學(擬建它忙橋下游15m處),它忙河段從起點至終點總長352m。
2.2招 標范圍:
工程主要包括堤防工程、箱涵工程、跨河機耕橋工程等(詳見工程量清單所示內容)。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 標要求申請人具備獨立法人資格、資信良好,近三年內承擔過類似水利工程,近三年財務狀況良好,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并同時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叁級以上資 質,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水利水電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
3.2 本次招 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云南省外的申請人還應具有云南省水利建筑市場備案證。
3.4 申請人報名時應提供有效期內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擬任的項目經理的行賄犯罪查詢結果,若檢察機關出具的行賄犯罪查詢結果中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擬任的項目經理有行賄犯罪記錄的,招 標人將不接受其申請。
4.招 標文件的獲取
4.1 請申請人于2015年5月29日至2015年6月2日,每日上午8:30時至 11:30時,下午14:30時至 17:00時(北京時間,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及身份證原件、營業執照原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安全生產[]原件、資 質證書原件、行賄犯罪記錄查詢函原件、建造師證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原件(需證企相符)、省外的申請人還應具有云南省水利建筑市場備案證原件及上述資料彩色復印件一套(加蓋單位公章)購買招 標文件。
4.2招 標文件售價1500.00/套(含施工圖紙),售后不退。
5. 資格審查方式
本次招 標采用資格后審。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 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為2015年6月18日09時00分前。
6.2 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地點的投標文件,招 標人不予受理。
7.本次招 標開標時間為2015年6月18日09時00分。
聯系人:劉 杰
手 機: 13661139371
郵 箱: zhaobiao1018@163.com
郵 編: 10004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北四環南路5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