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7.5.3.2批生产记录应随每一批或识别号进行编号。7.5.3.3应保留质量关键设备的记录(见4.2.4)。这些记录还应包括生产操作中所伴随的清洁和维护活动。7.5.3.4组织应建立并保持形成文件的要求,确保返回给组织的初包装材料(如返工使达到规定的要求)得到标识并始终与正常生产的产品相区别。 ? ?当要求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哈尔滨关联审评,组织应控制并记录产品的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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