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柱放樣:
1、根據(jù)設計圖對立柱進行放樣,并以橋梁、通道、涵洞、立交、平交等為控制點,進行測距定位。測距時把單位至于位。
2、立柱放樣時可利用調整段調節(jié)間距,并利用分配方法處理間距零頭數(shù)。
3、立柱放樣后,應調查每根立柱位置的地基狀態(tài)。如遇地下通訊管線、泄水管等,或涵洞項部埋土深度不足時,應調整某些立柱的位置或采用混凝土基礎固定方式
立柱安裝:
1、立柱安裝應與設計圖相符,并與道路線形相協(xié)調。
2、立柱應牢固地埋入土中,達到設計深度,并與路面垂直。
3、一般路段,立柱可采用打入法施工,施工時應精確定位,當打入過深時,不得將立柱部分拔出加以矯正,須將其全部拔出,待基礎壓實后在重新打入。
4、無法采用打入法施工時,可采用鉆孔施工工藝,橋涵構造物填土高度不能滿足立柱要求打入深度的,則采取混凝土基礎固定方法。
5、立柱安裝就位后,其水平方向和豎直方向應形成平順的線形。
6、護欄漸變段及端部的立柱,應按設計規(guī)定的座標進行安裝。
7、⑦因為路面采用分兩期施工,欄板安裝時按照圖紙注明的立柱預留孔位,分別按路面一、二期施工順序安裝和抬高波形護欄板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