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160霉菌試驗1 試驗目的這些試驗測定在適合真菌生長的條件下,即潮濕、溫暖以及存在無機鹽的條件,設備材料是否受真菌不利影響。2 常見影響由真菌在設備上生長造成的典型問題是:a. 微生物消化有機材料是正常的新陳代謝過程,以此損壞基底,降低表面張力并且增加水分滲透。b. 新陳代謝過程中產生的酶類和有機酸擴散出細胞,并擴散到基底上,然后造成金屬腐蝕、玻璃蝕刻、油脂硬化以及基底的其他物理和化學變化。c. 存在于部件之間的微生物會形成導電介質,可能導致電氣故障。d. 真菌的實際存在也造成了健康問題,并且造成環境不美觀,而用戶拒絕使用這種設備。真菌生長的有害影響歸納如下:a. 對材料的直接攻擊。無抗性材料易受直接攻擊的影響,因為真菌會破壞這些材料并將其作為營養物使用。這將導致材料的物理性質退化。無抗性材料包括:(1) 天然材料。自然來源的產品(碳基)易受此類攻擊的影響。(a) 纖維素材料(如木材、紙、天然纖維紡織品以及纖維繩)。(b) 動物性和植物性粘合劑。(c) 油脂、油和許多烴。(d) 皮革。(2) 合成材料。(a) PVC 材料(如以脂肪酸脂塑化的材料)。(b) 一些聚氨脂(如聚脂和一些聚醚)。(c) 包含有機填料鋁塑復合材料的塑料。(d) 包含敏感成分的涂料和清漆。b. 對材料的間接攻擊。間接攻擊在以下情況中對抗菌材料造成損害:(1) 在表面堆積物,如粉塵、油脂、汗水及其他污染物(在制造時進入材料或在服務期間積聚)上生長的真菌對基礎材料造成損害,即使該材料可以抵抗直接攻擊。(2) 真菌排出的新陳代謝廢物(即有機酸)將腐蝕金屬、蝕刻玻璃或污染或損壞塑料和其他材料。(3) 鄰近材料上真菌的酸性廢物容易受對耐腐蝕材料的直接攻擊的影響。3 設備類型F 類設備安裝在真菌污染嚴重的環境中的設備標識為F 類,并且應接受真菌抵抗試驗。如果其成分或之前的試驗顯示設備建造中使用的所有材料都不是真菌生長的營養物,則不要求進行本試驗。如果在本驗證中使用了非營養材料證明,應在《環境驗證表格》中聲明這一事實。4 儀器進行本試驗所必需的儀器包括配置有能維持特定溫度和濕度條件的輔助儀器的腔室或櫥柜。應制訂條款以防止待測部件上液滴冷凝。在待測部件周圍,空氣應可以自由流通,并且應盡量減少支撐待測部件的夾具的接觸區域。如果強制通風,其在試驗樣品表面的流量不應超過1 米/秒.5 試驗程序:請見詳情。 液體敏感性試驗/流體污染/流體腐蝕1 試驗的目的該試驗用于判定用于構造設備的材料是否能經受液體污染物的有害影響。液體敏感性試驗只在設備將安裝在能通常遇到液體污染的區域時進行。液體是指機載的和地面操作中遇到的常用液體。在本節中未列出的液體以及敏感性試驗所指的液體包含在相關設備說明書中。2 注意事項由于許多污染物可能具有在試驗溫度范圍內的閃點,因此應小心謹慎,確保采取適當的安全措施,防止發生火災或爆.炸。一些污染物自身或與其他污染物結合或與試樣結合可能有毒。在開始試驗前應該適當考慮有毒的可能性。3 設備類型F 類F 類設備是指已通過本節所述的試驗的設備。涉及的試驗液和使用的方法的詳細內容,見環境鑒定表(見附錄A)。注:本文件的10.0 和14.0 節的內容分別為防水性試驗和鹽霧試驗。1.0 節包含7 種普通類的其他污染液。另外,有23 種用于試驗這些種類的特殊液體。表11-1 包含了這些試驗中要求的液體、特殊液體的種類以及溫度等內容。4 試驗程序4.1 噴霧試驗按照相關設備說明書的要求,將設備進行機械和電氣連接。在該試驗期間,設備不需運行并應在室溫下。用適當的液體對設備每天進行噴霧1 次或以上,以使濕潤條件保持至少24 小時。如果很難保持濕潤條件并且設備說明書要求噴霧試驗而不是浸沒試驗,那么可接受多每隔4 小時對設備進行噴霧。噴霧應為保持在表11-1 中的溫度的細霧,并應直接朝向待測設備樣品的各主要表面、密封處和連接器。24 小時后,運行設備至少10 分鐘。在這一期間,在保留剩余液體的情況下,試件應放置于合適的箱內在至少160 小時內保持+65℃的恒溫。這一期間結束后,試件應返回至室溫下并運行至少2 小時。4.2 浸沒試驗按照相關設備說明書的要求,將設備進行機械和電氣連接。在該試驗期間,DO-160低氣壓試驗,設備不需運行并應在環境溫度下。請勿預混任何溶液。將設備浸入適當的液體中至少24 小時。液體溫度應保持在表11-1 中所示的溫度,并且液體應完全覆蓋住試件。24 小時后,當設備完全浸沒在液體中時,運行設備至少10 分鐘。在這一期間,移除試件,放置于合適的箱內并受到+65℃的恒溫至少160 小時。這一期間結束后,試件應返回至室溫下并運行至少2 小時。在這2 小時的運行期間,確定設備是否符合適用的設備性能標準。試驗完成后,檢查設備應無任何內外部件損壞跡象。5 材料試樣的使用可以用材料試樣的試驗代替設備試驗。這些試驗的結果須保證材料能保護設備在以設備試驗程序(見11.4 節)中規定的方式接觸相關液體后免受有害影響。6 詳情咨詢4.5 溫度試驗4.5.1 地面耐受低溫試驗和低溫短時工作試驗在環境大氣壓力下,DO-160高溫低氣壓,設備不工作,將設備溫度穩定于表4-1規定的地面耐受低溫至少3小時。設備不工作,使其按表4-1中提供的短時工作低溫存放至少30分鐘。保持試驗箱內的溫度繼續為表4-1提供的相應的短時工作低溫,使設備至少工作30分鐘。4.5.2 低溫工作試驗 在環境大氣壓力下,設備工作,將試驗箱的溫度設置為按照表 4-1 查出的相應的工作低溫。當試驗箱的溫度穩定后,DO-160過壓試驗,使受試機載設備的工作時間不少于 2 小 時,并維持試驗箱溫度在預先選定的相應工作低溫。在設備工作期間,確定是否 符合有關設備性能標準””。4.5.3 地面耐受高溫試驗和高溫短時工作試驗在環境大氣下,設備不工作,將設備穩定于表 4-1 規定的相應的地面耐受高 溫中至少 3 小時。設備不工作,使其按表 4-1 提供的相應短時工作高溫存放至少 30 分鐘。使試驗箱溫度繼續維持在按表 4-1 所查出的相應短時工作高溫,設備至 少工作 30 分鐘。在設備工作期間,確定是否符合有關設備性能標準。4.5.4 ?高溫工作試驗在環境大氣壓力下,將試驗箱的溫度設置為表 4-1 規定的相應高溫工作溫度, 待溫度穩定后,使設備至少持續工作 2 ?小時,并維持試驗箱內溫度穩定在按表4-1 預先查出相應的高溫工作溫度。在設備工作期間,確定是否符合相關設備性 能標準。4.5.5 ?飛行中冷卻能力損失試驗 飛行中冷卻能力損失試驗的時間長度定義為冷卻裝置不工作的時間。類 V----少 30 分鐘;類 W----少 90 分鐘;類 P----少 180 分鐘;類 Y----少 300 分鐘;Z 類----由設備技術條件規定。4.6 高度、減壓和過壓試驗4.6.2 減壓試驗減壓測試在環境溫度中進行。設備工作,荊州DO-160,調整試驗箱的絕.對氣壓到相當于平 均海平面高度 8000 英尺(2400 米)處的氣壓,并使設備達到溫度穩定。將絕.對氣 壓降到該設備預期安裝的飛機.大的飛行高度處的氣壓(見表 4-1)。此減壓過程 應在 15 秒內完成。維持減壓后的氣壓至少 10 分鐘(或設備使用說明書中規定的 時間)。在.高飛行高度試驗期間,確定是否符合相關設備性能標準。4.6.3 過壓試驗除非設備技術條件另有規定,在設備不工作狀態,使設備經受相當于平均海 平面高度-15000 英尺處的氣壓(170kPa) ?的絕.對壓力,保持該壓力至少 10 分鐘。 將設備恢復到正常的環境大氣壓力。確定是否符合相關設備性能標準。試驗剖面 圖如圖 4-8 所示。 注:1)安裝在飛機增壓區內的設備要進行此項試驗。以該設備是否能夠承受例行飛機增壓系統試驗時引起的過壓。2)安裝在飛機增壓區內且有內部與外部增壓區相通的設備應進行過壓試 驗,試驗期間應使其內部暴露于設備技術條件規定的壓力下。 產品:廣電實驗室供貨總量:不限產品價格:議定包裝規格:不限物流說明:貨運及物流交貨說明:按訂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