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韶關發電廠上大壓小燃煤機組工程(2×600MW)超超臨界燃煤發電機組調試服務項目招標
2014-04-08
招標編號:HCTC-
受廣東省韶關粵江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的委托,對韶關發電廠“上大壓小”燃煤機組工程(2×600MW)超超臨界燃煤發電機組調試服務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歡
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標人參加投標。
項目名稱:韶關發電廠“上大壓小”燃煤機組工程(2×600MW)超超臨界燃煤發電機組調試服務 工程地點:廣東省韶關市曲江區烏石鎮 工程概況:韶關發電廠位
于廣東省韶關市曲江區烏石鎮,廠址南臨北江河,東接京廣鐵路和S253公路、G106公路及京珠高速公路,電廠離韶關市區38千米,離曲江區23千米。韶關發電廠始
建于1958年,到目前為止,歷經七期工程建設,現有裝機容量為600MW(2×300MW),早期建設的1~7號機組已拆除,8~9號機2×200MW機組已根據節能減排政
策于2008年12月31日關停。 本項目為按照“節能減排”政策,實施“上大壓小”的改建工程,主要利用電廠拆除1~6號機組后空出的場地和少量的征地建設2
臺600MW級超超臨界燃煤機組及其配套工程,預留再擴建2臺660MW超超臨界燃煤機組的建設場地,終形成總裝機容量3000MW(2×300MW+4×600MW)的規模。
本工程2臺發電機組計劃于2014年底、2015年初投入商業運行,配套的脫硫裝置與主體工程同步投產。目前工程正在建設中。
招標范圍:韶關發電廠“上大壓小”燃煤機組工程(2×600MW)超超臨界燃煤機組(包括但不限于廣東電力設計研究院和設備廠家等出版的施工、設備圖紙范圍)
的分系統(含脫硫、脫硝、公用系統、除灰除渣系統和10、11號機組蒸汽系統改造項目等)調試、設備(含脫硫、脫硝設備)性能試驗、設備特殊試驗、機組涉網試
驗、整套啟動調試及試生產期間的調試完善工作,機組保養過程中的多次啟動及啟動前后支吊架的調整,包括編制調試方案及措施,并配合本工程的單機試運工作
,完成DCS所有組態(包含畫面、邏輯)工作,實現用APS功能完成機組整套啟動和停機。本調試圍內所涉及的腳手架搭設、照明裝設、測試設備搬運及安裝等工作
(除招標方運行人員正常操作之外)由投標方負責,請投標方務必響應。
調試、試驗范圍不包括設備的單體調試及消除設備缺陷的工作,但包括分系統調試階段為完成正常調試所需的與各單位協調配合的工作和調試過程中對各種設備及
系統進行的試驗、測試,對設計參數進行校核的工作,協助解決調試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或意見,以及派技術人員參加主要設備的設計聯絡會
,對招標人的生產運行人員的運行操作進行指導、培訓和管理等工作,還包括機組保護及所有自動裝置整定值計算及機組投運后的定值調整。
投標人負責調試、試驗所需增加測點系統設計、安裝(含腳手架搭設、開孔、打磨、焊接等)、設備材料采購。
投標人負責編制所承擔的調試項目調試報告,在每臺機組完成168小時試運后1個月內提交給業主。
設備廠家負責的調試范圍原則上于提供技術咨詢的服務,其余的工作仍然屬于本次招標的范圍。
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5.投標人資質要求
5.1 基本要求
(1)投標人應是響應招標、參加投標競爭的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法人,并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力。
(2)投標人應具有完善的體系(相等于ISO9000系列標準)。
(3)投標人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及破產狀態。
(4)投標人應是在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招標方的。
(5)投標人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與招標方雇用或曾經雇用過的,為本次招標編制技術規格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詢服務的公司包括其附屬機構有關聯。
(6)投標人應滿足招標文件對投標人的要求,并且不屬于有關管理部門所界定的 所有腐敗、欺詐行為的不合格的投標人。
(7)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貨物招標中同時投標。
(8)本次招標不允許投標人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投標。
5.2 業績及其它要求
(1)必須具有有效的發電工程類甲級電力工程調試單位能力資格等級證書。
(2)必須是具有至少2臺600MW及以上燃煤機組的整臺套調試成功業績的單位。
6.報名時間及招標文件的獲取
6.1報名時間:2014年4 月 8 日至 4 月 14 日上午9:00至16:30(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
6.2報名須知:在報名截止時間前,投標人報名必須提交對招標公告第5點要求一一響應的報名材料電子版本一套。
報名材料需包括以下內容:
(1)投標聲明函;
(2)報名信息表;
(3)法定代表人為本項目出具的法人授權書、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
(4)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如有)等復印件;
(6)滿足本招標公告第5條要求的資質和業績(業績需提供合同或用戶證明文件。其中合同包括合同首頁、簽字頁;用戶證明中需包含機組容量、服務內容、投運
時間);
(7)報名文件的電子版可編輯word文檔(資質文件或證明文件可用PDF格式)發送到招標代理機構的郵箱內;
(8)其他文件。
6.3招標文件的獲取:報名合格的投標人可購買招標文件,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7.截標時間:見招標文件,逾期收到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不接受郵寄方式提交投標文件。 開標時間和地點:見招標文件,開標地點另行通知,請投標人代表及其投資方代表屆時出席。
聯系人:楊 珂(經理)
手 機:155-10375979
電 話:
郵 箱: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區政達路2號CRD銀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