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余壓監控微差壓探測器驅動傳感器模塊防煙樓梯間獨立前室干接點型&8226 采用傳感器及數字化技術,可以檢驗正壓、負壓或壓差;
&8226 電源通訊采用四線制,通訊穩定可靠;
&8226 反饋疏散通道余壓的壓力狀態和故障信息;
&8226 按鍵支持功能: 零點校準、單位切換、響應時間等;
&8226 86盒式安裝方式適用于方便施工安裝;
&8226 現場可多段量程選擇。
產品型號 SL-A-20 工作量程 -1000~ + 1000Pa
工作電壓 DC24V 顯示 5位LCD
響應時間 0.5~ + 30s,可設置 環境溫度 -20℃~ + 70℃
防護等級 IP54 外形尺寸 86*86
SL-A系列壓力測控系統是專為防煙樓梯間、前室、合用前室、消防電梯間前室、封閉避難層(間)等場所余壓檢測和控制設計的智能測控設備。
系統由SL-A-00余壓監控主機、SL-A-10余壓控制器、SL-A-20余壓監測模塊、
SL-A-30泄壓閥控制模塊經計算機數據總線組合而成,通過相互獨立工作的各樓層余壓監測模塊對正壓送風余壓的檢測,向余壓控制器下發控制指令,再通過余壓控制器控制控制模塊的工作狀態,實現相應空間壓差控制,達到保持余壓值合理范圍的目的。
查看系統的設置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一)防煙加壓系統:1、超過32層的高層建筑是否分段設置送風系統;2、防煙樓梯間和合用前室是否分別獨立設置送風系統,當必須共用一個系統時,是否在通向合用前室的支風管上設置壓差自動調節裝置;3、避難層是否為單獨的送風系統;4、剪刀樓梯間是否獨立設置風道,當其共用時其風量是否按二個樓梯間計算;5、泄壓途徑的確定是否能滿足要求。
(二)機械排煙系統:1、地上和地下是否共用排煙系統;、2、中庭是否單獨設置排煙系統;3、機械排煙系統是否與通風、空氣調節系統合用,當合用時是否采取了可靠的安全措施;4、走道與房間的排煙系統是否分開設置;5、每個排煙系統設有排煙口的數量是否超過30個;6、地下室房間是否同時設有進風系統(機械進風或自然進風),其進風量應不小于排煙量的50%并應組織合理的氣流使煙氣順利排出。
除地上建筑的走道或建筑面積小于500m2的房間外,設置排煙系統的場所應設置補風系統。
條文說明:根據空氣流動的原理,必須要有補風,才能排出煙氣。排煙系統排煙時,補風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形成理想的氣流組織,迅速排除煙氣,有利于人員的安全疏散和消防人員的進入。對于建筑地上部分的機械排煙的走道、小于500m2的房間,由于這些場所的面積較小,排煙量也較小,可以利用建筑的各種縫隙,滿足排煙系統所需的補風,為了簡便系統管理和減少工程投入,本條文規定可以不用專門為這些場所設置補風系統。